壓垮麥當勞的最後一根稻草之三
壓垮麥當勞的最後一根稻草!!
/自然人姓名(即○○○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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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9 |
台灣麥當勞餐廳股份有限公司(代表人:霍夫曼) |
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第1項 |
未視其事業之分布、特性及勞工健康需求,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,綜理全事業勞工之健康服務事務,規劃與推動勞工健康服務之政策及計畫,並對所屬各該地區之事業,提供臨廠健康服務。 |
府勞職字第10431462200號 |
104年4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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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飲業龍頭率先出走!!!
反映了西方管理制度與西方哲學無法適應東方管理藝術的事實!!!
職業安全衛生法2014年七月三日開始實施
對於全台一百多萬企業一體適用
這是前所未有的壯舉!!!
雖然適用法律的行政要求存在執行的困難!!!
因為幾乎所有的公司都有違反的地方!!!
對於勞動部來說新增加了數百名勞動檢察員
職業安全衛生法的實施沒有按停的空間
唯一可以調整的是執法對象的選擇
於是雖然五十人以上的公司就要依法設立:
醫護人員
視其事業之分布、特性及勞工健康需求,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,綜理全事業勞工之健康服務事務,規劃與推動勞工健康服務之政策及計畫,並對所屬各該地區之事業,提供臨廠健康服務。
可是現階段以250人以上之公司為檢查對象!!!
麥當勞是台灣食品龍頭直接牽動的是,一年近200億元的餐飲市場產值重分配,幾乎是王品集團在台灣營收的兩倍。
麥當勞1.6萬名員工卻沒有設立醫護人員,成為台灣職業安全衛生法執行處罰的第一個案例!!!
以西方思維:非常不公平!!!
台灣一百多萬公司都違法為何先處分麥當勞????
以東方管理藝術:
家長式判斷,麥當勞是產業大哥應該率先響應政策!!!!
行政與經營理念的衝突
造就麥當勞離開台灣的決策!!!!
是否理智?
當然這或許不是唯一的原因!!!
卻是出走前壓垮麥當勞的最後一根稻草!!!!!
二年前的預言=麥當勞將要離開台灣==在2017年3月成真
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business/paper/1089774
麥當勞
在勞基法啟動的年代來到台灣
31年過去了創立一個食品王國
為何31年連勞基法都挺過去了
職安法實施不到一年就急於轉讓?
國際性的企業敏感度不是一般般,,,
職安法的威力有多大?
如果一個15歲的工讀者在麥當勞打工出事:
在勞基法時代只要60個月的補償
在職安法時代最高可能到600個月的賠償!!…!
更關鍵的是:
連憂鬱症都列入職災保護的範圍
麥當勞已廉價工讀生
=第二次工作的上班族
=剩餘人力為主
無法做精確的篩選!!!是否存在憂鬱症風險??
您的公司夠大嗎?
您的公司有本事對抗行政要求嗎?
尋求適應與因應之道是否是最圓滿的策略???
本文作者:李明殷老師 (相關引用請註明出處:玹昌國際翻轉教育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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