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《勞保條例》規定,被保險人死亡後,若沒有配偶子女,只有受撫養的兄弟姊妹才有資格領取遺屬年金,被批評為「懲罰單身」條例,勞動部長陳雄文今在立院衛環委員會答詢時說,已經檢討若給付給非扶養的親屬,一年支出大概是一點多億元,不會衝擊勞保財政健全,勞動部傾向於修正法案。

勞保局統計,勞保年金2009年上路後,共60多萬勞工選領老年年金,合計有1萬1千多人在領取期間死亡,其中有1千多例屬審查中或無符合繼承條件的遺屬。(洪敏隆/台北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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